編語:
為深入學習貫徹修訂后的《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jīng)黨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的重要舉措。為推動黨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北京佑安醫(yī)院公眾號開設“黨紀學習教育”專題,學條例、守黨紀,展現(xiàn)黨紀學習教育的進展成效。
對于違紀黨組織領導機構的成員,應如何處分?
問:對于違紀黨組織領導機構的成員,應如何處分?
答:黨組織領導機構集體作出違犯黨紀的決定或者實施其他違犯黨紀的行為,對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員,按共同違紀處理;對過失違紀的成員,按照各自在集體違紀中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內容來源:《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2023年修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